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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并联审批工作联席会上的讲话 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胡亚才
同志们:
今天,我就开展并联审批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对实施并联审批制度重要意义的认识。
实施并联审批,是落实县委、县政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对现行行政审批制度的重大改革,打破了传统的行政审批模式,与以往行政审批的工作流程相比,具有以下三个明显特点。
(一)方便企业,提高效率。以往审批为多门受理,互不抄告,企业需要一个个审批部门跑审批,企业费尽周折。并联审批则一门受理,抄告相关,企业跑一个部门就知其他部门办事要求,大大提高办事效率。
(二)改变部门的服务方式。由被动坐等服务变主动服务。以往审批是企业围着审批部门转,并联审批规定了审批部门完成时限,审批部门为了在规定时限完成审批项目,主动与企业联系,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
(三)规范审批部门的审批行为。以往各审批部门不仅审批时限长而且不一致,并联审批则规定,各审批部门正常的审批时限均为同一时限,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审批部门的审批行为,改善政府审批部门形象。
二、规范操作,确保并联审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要严格按照并联审批程序规范操作,切实做到四个坚持。
(一)坚持一门受理。在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工商窗口统一受理个体工商户、企业并联审批的申请事项。对要求进入并联审批的个体工商户、企业在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向申请人发放《并联审批申请表》,提供并联审批相关事项的咨询服务,并告知申请人向在中心的有关职能部门领取前置项目许可证的审批表格。
(二)坚持抄告相关。工商窗口收到申请人的《并联审批申请表》后,即将含有企业名称、地址、审批事项、联系人及通讯方式等内容的《个体工商户、企业登记并联审批项目申报抄告单》抄告给在中心的各相关部门;对不在中心的部门将通过传真或计算机网络等技术手段告之相关的审批部门。同时工商窗口负责将每天受理办理的并联审批事项汇总制表抄告给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三)坚持同步审批。有关审批部门收到《个体工商户、企业登记前置审批申报抄告单》后,应及时与申请人取得联系,对其申请审批事项及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具体审核意见。如审批事项需报市及市级以上部门审批的,则由有关职能部门在规定期限内上报,并抄告工商窗口和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对需实地联合踏勘的审批事项,由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各有关职能部门参加。
(四)坚持限时完成。审批部门应从抄告之日起,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事项的审批和报批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审批部门在《个体工商户、企业登记并联审批项目申报抄告单回执》上签署“同意”意见,通知申请人,并将《回执》反馈给工商窗口和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申请人凭许可证或“同意”意见,并提交齐全的登记资料到工商窗口进行登记。工商窗口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同时,各前置审批部门也应在工商作出审核决定前完成审批工作或发放许可证。对不具备条件或尚需进行调整的,审批部门应区分情况,提出“不同意”或“建议暂缓登记”的意见及理由。审批部门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并将《回执》退还给工商窗口,并抄告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和县监察部门。如申请人按照提出的整改要求,作出整改后,可进入二次申请程序。对需报市及市级以上部门审批的,职能部门应积极做好上报工作,并将报批情况和报批所需的时间抄告工商窗口和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工商部门有催办的责任,对催办后仍未在时限内完成且无任何理由的,报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签署意见后,视作同意。企业因情况变化,需对原审批项目进行调整的,应按原审批程序重新办理审批手续。遇有重大项目或特殊情况,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和工商窗口要确定专人负责,协助全程办理,有关职能部门应积极予以配合。
三、强化责任,进一步加强并联审批工作的组织领导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强、难度很大的工作。并联审批又是在以前改革的基础上进行的深层次改革,不仅触动部门的权力和利益,而且给企业带来了新的机遇与挑战。这次我们选择金鑫大酒店作为联审的试点,从此拉开我县并联审批工作的序幕。为确保这次改革工作卓有成效,我再强调以下三点。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行政审批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此项改革工作的领导,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并联审批制度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指导督促,及时掌握工作动态,重大问题及时提交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各部门要组织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力量,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部门主要领导要对本部门的并联审批工作负总责,切实承担起责任,加强督促检查,研究解决联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职能部门要立足本单位实际,确定分管领导、职能股室和经办人员,为中心窗口提供办事指南、样式表格和审批专用章,排定好工作日程,需收费的填写好“一单清”收费核查表,必要时分管领导、业务股长到中心带班、坐班,务必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并联审批的各项工作。在这里再次重申两点:一是各职能部门必须做到一个窗口对外,所用表格发放、业务受理、收费与发证必须在中心设立的相应窗口,部门内设职能股室和所属机构不得发表、受理、收费和发证;二是企业再不准直接到部门跑审批,需要审批、服务与缴费的必须到中心设立的相应窗口办理。真正做到“部门围着窗口转,窗口围着企业转”。
(二)广泛听取意见,注意集思广益。实践证明,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是确保政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法宝。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仅涉及到政府部门权力的调整,而且关系到广大企业和城乡居民的切身利益,因此必须自始至终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既要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又要广泛征求行业专家、企业和城乡居民代表的意见。具体来说,在审批事项的取舍、审批环节的精简、办事时间的压缩以及后续管理等环节,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和各部门都要吸收各方面意见,最大限度地提高行政效能,方便办事群众。
(三)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工作纪律。县优化办、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和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要切实加强对并联审批制度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不实施并联审批的,对继续进行“双轨运行”和“体外循环”的,纪检监察部门要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对违反县政府有关规定进行的收费要全部没收。 同志们,并联审批是一项事关新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工作。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团结一致,同心协力,排除干扰,敢抓敢管,确保这次改革任务的全面完成,为进一步优化新县的经济发展环境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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