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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农二孩生育证
审批依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河南省生育证发放管理办法》
办理程序:提交申报材料---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审批---发证
提交材料:1、户口本;2、结婚证;3、审批表;4、夫妻双方身份证;5、合影照片2张;6、康检证明;7、优生监测;8、以下10种符合审批二胎证的条件:(1)、病残儿:市级计划生育医学鉴定审批表;(2)、再婚:离婚证、判决书、调解书或原配偶死亡证明;(3)、独女户成人残:成人残鉴定书、鉴定文件;(4)、少数民族:公安部门出具证明(5)、男到女家落户:赡养老人的公证书、户口落户证明;(6)、井下采掘工:书面保证继续从事井下工作的采掘工;(7)、抱养又孕:原不育证明、现怀孕证明、收养证;(8)、深山村;(9)、伤残军人、烈士独生子女: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或烈士独生子女的;(10)、归国华侨:市级以上归侨证、公安部门定居证明。
收费标准:400元/证
收费依据:信发[2003]28号、新人口字[2006]6号
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表格下载:农业二孩生育指标审批表.doc[Download](说明:点击打开,右键目标另存为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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