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营业单位开业登记
政策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88年国家工商局令第4号公布,1996年国家工商局令第66号修订,2000年1月国家工商局令第96号修订)
办理程序:受理;审查;核准;发照
提交材料: 1、登记申请书;2、经营资金数额的证明;3、负责人的任职文件;4、经营场所使用证明;5、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收费标准: 300元/次;副本工本费10元/本
收费依据:计价费(1992)414号
承诺时限: 材料齐全一周办结
表格下载:营业单位开业登记申请书.doc[Download](说明:点击打开,右键目标另存为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