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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作者:      来源: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表时间:2007-01-08     浏览次数:      字号:    


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0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香山湖管理区,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便于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200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2007年元旦、春节、“五一”、“十一”放假调休日期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3日放假,共3天。其中1月1日为法定假日,将2006年12月30日(星期六)、31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分别调至2007年1月2日、3日,2006年12月30日(星期六)、12月31日(星期日)上班。

    二、春节:2月18日—24日(即农历初一至初七)放假,共7天。其中18日、19日、20日为法定假日,将17日(星期六)、18日(星期日)、25日(星期日)三个公休日分别调至21日(星期三)、22日(星期四)、23日(星期五)、24日(星期六)照常公休,17日、25日上班。

    三、“五一”:5月1日—7日放假,共7天。其中,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将4月28日(星期六)、29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5月4日(星期五)、7日(星期一);5月5日(星期六)、6日(星期日)照常公休,4月28日、29日上班。

    四、“十一”:10月1日—7日放假,共7天。其中,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将9月29日(星期六)、30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10月4日(星期四)、5日(星期五);10月6日(星期六)、7日(星期日)照常公休,9月29日、30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乡镇、香山湖管理区和县政府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性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假期;要切实搞好廉政建设,不得铺张浪费,不得借机组织公款旅游活动。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责任编辑:xz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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