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核发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
政策依据:《种子法》第20条
办理程序:1、受理;2、审核;3、发证;4、年检。
提交材料:1、注有生产者基本情况、生产品种、技术人员、设施和设备情况等内容的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申请表;2、生产用地使用证明和资金证明材料、采种林分证明及生产地点检疫证明;3、林木种子生产、加工,包装贮藏设施和仪器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证明;4、林木种子检验、生产技术人员资格证明。
收费标准:200元/证
收费依据:计价格(2002)2672号
承诺时限:材料齐全一周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