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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2008年教师资格申请材料的通知
作者:      来源:新县教育体育局     ·发表时间:2008-07-17     浏览次数:      字号:    

 

关于受理2008年教师资格申请材料的

通    知

    一、人员范围

    凡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新县境内的中国公民,均可按照规定向新县教育体育局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高中、中专(含中专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向信阳市教育局申请认定。

    二、所需材料

    申请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一份;
    3、《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一份;
    4、身份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5、学历证书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教育理论考试合格的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不需要提交,教育理论考试统一时间为10月18日上午,理论报考时间为7月21日至25日,报名地点在市行政审批中心,报名时带身份证、毕业证及1寸彩照2张);
    8、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受理时间

    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含中专实习指导)、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材料受理时间为2008年7月21日至25日(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待取得教师理论考试合格证后于2008年11月6日至7日再受理)。

    四、受理地点

    申请高中、中专教师资格人员材料在信阳市行政审批中心一楼大厅受理。

    地址:信阳市民权路与礼节路交叉口(火车站南300米)

    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材料在新县行政审批中心受理。

    地址;新县广场政府楼对面。

    五、有关说明

    1、申请人所填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上下载,网址:jszg.hadoe.edu.cn。

    2、申请高中、中专(含中专实习指导)体检医院为信阳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

    地址:信阳市工区路411号

    联系电话:0376-6283904

    3、属师范类毕业免试人员须提交本科阶段成绩表或当年招生简章、招生计划。

    4、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体检医院为新县人民医院,体检时间为2008年11月6日至8日(早晨空腹体检)。

    5、收费标准

    根据河南省发改委、河南省教育厅豫发改收费(2007)1582号规定,高中、中专(含中专实习指导)教师教育教学技能测试收费标准为每人220

元。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教学技能测试收费标准为每人200元。

 

新县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
 二00八年七月七日

 

责任编辑:xz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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