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人单位:
为落实好新政办(2008)6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2008年新县残疾人按比例安排就业和保障金征收工作。现在对全县各用人单位进行年审,请于2008年10月20日前将《河南省新县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统计报表》填写好,报送到新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残联窗口。
窗口联系人:汪 锟
电 话:2978011
残联联系人:杨 萍
电 话:2968822
新县残疾人联合会2008年10月6日